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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招聘考试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试题1

http://neimenggu.hteacher.net 2024-06-11 10:57 内蒙古教师招聘 [您的教师考试网]

 1.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( )。

A.孙某答应朋友一起去吃饭,因故不能赴约

B.王某不孝敬父母

C.在学校图书室看书

D.在书店购买图书

1.【答案】D

【解析】本题考查的是合同。D项正确,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、法人、其他组织之间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。在合同关系中,享有合同权利的人称为债权人,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。在书店购买图书设立了权利义务关系。A、B、C项错误,均不构成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,均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。故本题选D。

2.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。某日晨,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“毒鼠强”。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,将其子送到幼儿园,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。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,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。朱某得知后,赶忙回到家中,其妻、子已中毒身亡。关于本案,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?( )

A.朱某对其妻、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B.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

C.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D.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

2.【答案】C

【解析】本题考查的是犯罪构成。C项正确,本题中,朱某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其子死亡的危害结果,以为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就能避免其子中毒,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发生,对其子死亡的主观心态应当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。A、B项错误,本题中,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中毒,将其送到幼儿园,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,这表明了他不希望儿子中毒,因此不具有直接故意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。D项错误,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,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,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。题干表述显然不符合。故本题选C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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